我校2024/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拟认定结果公示

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和学院评议认定,拟认定陈纡希等68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、李秀玲等139名同学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至10月10日中午12:00。公示期内,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同学,可向3A319学生工作办公室韩老师(0575-81112712)反映。


 附件:我校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拟认定结果公示.xlsx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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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29日